問題已解決
老師晚上好,我打個比方,2020年暫估的費用100萬,2024年如果收到發票可以入到2020年賬么?



同學,你好
不可以的
2023 12/09 18:34

84785024 

2023 12/09 18:49
老師,那國稅2018號28號文件里面第十七條怎么理解呢?老師幫我解讀一下唄,謝謝!

小菲老師 

2023 12/09 18:53
同學,你好
除發生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企業以前年度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且相應支出在該年度沒有稅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提供可以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相應支出可以追補至該支出發生年度稅前扣除,但追補年限不得超過5年。
意思是你2020暫估了,費用,2020匯算清繳的時候沒有收到,那你需要納稅調整補繳納所得稅,之后2024年取得發票,那你可以稅前扣除

84785024 

2023 12/09 19:01
那老師暫估費用已經稅前扣除了,匯算后再取得就不能沖原來費用啦?

小菲老師 

2023 12/09 19:02
同學,你好
暫估費用沒有發票,不能稅前扣除的,要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