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及適用范圍



你好
特殊普通合伙是一種特殊的合伙企業形式,它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設立的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企業。在特殊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承擔風險和責任。
適用范圍:
1.特殊普通合伙主要適用于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
2.除了具備普通合伙企業的共同出資、共擔風險的基本特征外,特殊普通合伙的顯著特點是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
3.在發生故意或重大過失并造成合伙企業債務時,需要確定哪一個或者幾個合伙人對“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任,其余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2023 12/09 1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