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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網絡平臺服務企業 (以下簡稱“甲企業”) 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 年度取得銷售收入 8800 萬元,銷售成本為 5000 萬元,會計利潤為845萬元。2021年,甲企業其他部分相關財務資料如下:(1) 在管理費用中,發生業務招待費 140 萬元。(2) 在銷售費用中,發生廣告費 700 萬元, 業務宣傳費 140 萬元。 (3) 發生財務費用900 萬元, 其中支付給與其有業務往來的客戶全年借款利息 700 萬元,年利率為 7%, 金 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 6%。 (4) 營業外支出中,列支通過具備法定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向遭受自然災害的地區的捐款 50 萬元,支付 給客戶的違約金 10萬元。 (5) 已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實發工資總額 500 萬元, 并實際列支職工福利費105 萬元,上繳工會經費10萬元 并取得工會經費專用收據,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20萬元。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我們可以對甲企業2021年度的稅務情況進行一些基本的分析。
業務招待費:在管理費用中發生業務招待費14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140萬元 × 60% = 84萬元
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上限:8800萬元 × 5‰ = 44萬元因此,甲企業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40萬元 - 84萬元 - 44萬元 = 12萬元。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銷售費用中發生廣告費700萬元,業務宣傳費14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允許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8800萬元 × 15% = 1320萬元
需要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700萬元 + 140萬元 - 1320萬元 = 120萬元因此,甲企業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20萬元。
利息支出:發生財務費用900萬元,其中支付給與其有業務往來的客戶全年借款利息700萬元,年利率為7%,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6%。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允許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700萬元 × (6% / 12 × 12) = 42萬元因此,甲企業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700萬元 - 42萬元 = 658萬元。
其他支出:營業外支出中列支通過具備法定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向遭受自然災害的地區的捐款50萬元,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這些支出均屬于非公益性捐贈和非廣告性質的銷售費用或營業外支出,因此不能在稅前扣除。因此,甲企業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65萬元(50萬元 + 10萬元 + 5萬元)。
工資及三項經費支出:已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實發工資總額500萬元,并實際列支職工福利費105萬元,上繳工會經費10萬元并取得工會經費專用收據,職工教育經費支出2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工會經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2%、8%的部分準予扣除。
允許稅前扣除的職工福利費:500萬元 × 14% = 70萬元因此,甲企業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05萬元 - 70萬元 = 35萬元。
允許稅前扣除的工會經費:500萬元 × 2% = 10萬元因此,甲企業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 10萬元 = 0元。
允許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500萬元 × 8% = 40萬元因此,甲企業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 - 40萬元 = -20萬元。這部分不需要納稅調整,所以最后計算出來的應納稅所得額是負數。
最后,根據上述分析,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20萬),因此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實際操作中還有其他的成本和費用未考慮在內或者有其他的調整項存在,那么最終的計算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
2023 12/08 0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