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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2018年5月1日銷售給乙公司一批商品,貨款為10000元增值稅為1600元,銷售合同中規定付款條件為2/10,1/20,n/30(不考慮增值稅的影響),甲公司于5月9日收到貨款。



你好,同學,具體過程如下
借應收賬款11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600
借銀行存款11600-200=11400
財務費用10000*2%=200
貸應收賬款11600
2023 11/19 19:42

甲公司于2018年5月1日銷售給乙公司一批商品,貨款為10000元增值稅為1600元,銷售合同中規定付款條件為2/10,1/20,n/30(不考慮增值稅的影響),甲公司于5月9日收到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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