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第六題的2b選項解釋下



您好同學,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3 11/18 00:28

84784949 

2023 11/18 00:29
c選項呢,也解釋下

李小瑤老師 

2023 11/18 00:36
您好同學,c選項就是正確的,根據規定 發生管轄權爭議的兩個人民法院因協商不成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84784949 

2023 11/18 00:42
畫藍色印記的,那個答案和題是一個一起么?

李小瑤老師 

2023 11/18 07:35
您好同學,不好意思沒看清題目,c選項沒有先協商就直接報請了,所以才錯了

李小瑤老師 

2023 11/18 07:37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