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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去別的單位吃飯,一律是公務接待?



行政事業單位去別的單位吃飯并不一定都是公務接待。
公務接待是指因執行公務而由公款接待的餐飲活動。通常包括上級規定的外事接待、招商引資以及離退休老同志活動等公務活動,或因特殊情況報委領導批準的外出安排等。在這些情況下,接待單位會提供本地地產酒,或根據實際情況報委領導批準后提供其他酒水。
但是,在非公務活動的情況下,如同城辦事、調研、檢查指導工作等,各單位應盡量使用本地農家菜,不得安排野味和高檔菜肴,菜肴應適量有度,杜絕浪費。同城范圍內從事公務活動時,一律不安排公務用餐。對于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的互相宴請,同城內從事公務活動時,不得同城用公款宴請。
所以,行政事業單位去別的單位吃飯是否屬于公務接待,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因執行公務而由公款接待的餐飲活動,那么就是公務接待;如果是非公務活動,則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安排。
2023 11/17 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