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承攬合同 諾成、有償、雙務、不要式合同 1.人身性,不得擅自把主要工作交第三人 2.定做人有任意解除權 3.工作成果在交付定作人之前,風險由承攬人負擔;但定作人受領遲延的,遲延期間的風險由定作人負擔。 4.材料由承攬人提供的,風險由承攬人負擔;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或者定作人已付款購買的,風險由定作人負擔 問題:承攬人和定作人的區別?


承攬人和定作人最大的的區別在于義務不同:承攬人的義務包括按約完成承攬任務并交付工作成果、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親自完成約定工作、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等;定作人的義務有按約定提供材料或檢驗承攬人所提供材料的義務、協助的義務、受領承攬人所完成工作成果的義務、支付報酬的義務。
2023 11/11 2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