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發出商品,但是沒有跟客戶對賬開票,需要確認收入嗎?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收入》規定: 企業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是指能夠主導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同時規定:當企業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準該合同并承諾將履行各自義務;(二)該合同明確了合同各方與所轉讓商品或提供勞務(以下簡稱“轉讓商品”)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三)該合同有明確的與所轉讓商品相關的支付條款;(四)該合同具有商業實質,即履行該合同將改變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分布或金額;(五)企業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收回。綜上所述,銷售商品,能否確認收入,關鍵還是看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何。如果約定,商品離開供應商的倉庫后的損失風險有客戶承擔,即出庫就完成了交付義務,那么這個是否商品發出,不管有沒有開具發票,都是可以確認收入的。如果約定,商品到達客戶指定地方前的一切風險有供應商承擔,客戶驗收后的一切風險由客戶承擔,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商品已經發出,還是已經開了發票,都不應該確認收入,只有等到拿到客戶的簽收單后方可確認收入。
2023 11/03 19:23

84784979 

2023 11/03 20:16
如果不確認收入怎樣做分錄?

劉艷紅老師 

2023 11/03 20:18
這個收到錢沒有了?

84784979 

2023 11/03 20:30
沒收到錢

劉艷紅老師 

2023 11/03 20:31
按合同來確認收入,沒有合同的,按商品發出來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