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題選什么??沒看懂意思,意思比例是80%?



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認定為具有合理商業目的:(1)交易雙方的股權關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①股權轉讓方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受讓方80%以上的股權。②股權受讓方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轉讓方80%以上的股權。③股權轉讓方和股權受讓方被同一方直接或間接擁有80%以上的股權。境外企業股權50%以上(不含50%)價值直接或間接來自中國境內不動產的,上述第①、②、③項的持股比例應為100%。上述間接擁有的股權按照持股鏈中各企業的持股比例乘積計算。(2)本次間接轉讓交易后可能再次發生的間接轉讓交易相比在未發生本次間接轉讓交易情況下的相同或類似間接轉讓交易,其中國所得稅負擔不會減少。(3)股權受讓方全部以本企業或與其具有控股關系的企業的股權(不含上市企業股權)支付股權交易對價。
2023 10/25 20:20

84785028 

2023 10/25 20:34
那到底答案是什么,表示 沒看懂這一串文字

向陽老師 

2023 10/25 21:02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 存在選項BD的情形的,應直接認定為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 【點評】此題考查的知識點是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境內財產的企業所得稅管理。題干和選項都比較繞口,題目的出題點在區別直接認定和條件認定,這樣區別太細枝末節,實務意義不大,考生能掌握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情形就夠了。 (1)應直接認定為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情形: ①境外企業股權75%以上價值直接或間接來自于中國應稅財產; ②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交易發生前一年內任一時點,境外企業資產總額(不含現金)的90%以上直接或間接由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構成,或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交易發生前一年內,境外企業取得收入的90%以上直接或間接來源于中國境內; ③境外企業及直接或間接持有中國應稅財產的下屬企業雖在所在國家(地區)登記注冊,以滿足法律所要求的組織形式,但實際履行的功能及承擔的風險有限,不足以證實其具有經濟實質; ④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交易在境外應繳所得稅稅負低于直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交易在中國的可能稅負。 (2)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財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認定為具有合理商業目的: ①股權轉讓方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受讓方80%以上的股權或股權受讓方直接或間接擁有股權轉讓方80%以上的股權或股權轉讓方和股權受讓方被同一方直接或間接擁有80%以上的股權; ②本次間接轉讓交易后可能再次發生的間接轉讓交易相比在未發生本次間接轉讓交易情況下的相同或類似間接轉讓交易,其中國所得稅負擔不會減少; ③股權受讓方全部以本企業或與其具有控股關系的企業的股權(不含上市企業股權)支付股權交易對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