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月底將委托加工的散裝白酒收回,合計60噸。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加工費59000元,加工廠依法代收代繳消費稅213925元。本月將其90%用于連續生產成瓶裝白酒;剩余10%加價銷售,不含稅售價80000元。 老師這個消費費90%的應該是記到應交消費稅借方吧,而10%加價是計到了委托加工成本中了吧?那算消費時,可以抵扣的消費稅是213925*0.9吧,怎么答案是*0.1?10%的部分不是加價銷售嗎?



同學你好
委托加工的白酒生產白酒消費稅不能抵扣,委托加工收回的并不是所有的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都可以抵扣哈
2023 10/08 1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