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匯算清繳時,工資薪金那一行,賬載金額到底應該填寫借方數還是貸方數?因為我看了2021和2022兩年的匯算清繳表,兩個會計填寫的借貸方都有



匯算清繳的賬載金額是填的1-12貸方累計數字,稅收金額,是在匯算前支付的上年1-12月計提的貸方數字
2023 10/06 14:45

84784997 

2023 10/06 14:54
實際發生額全是借方數嗎?還是借方數減去發放的上年末月的工資,再加上在次年一月發的12月的工資?

家權老師 

2023 10/06 14:55
意思是上年1-12月計提的工資要在匯算前發放完畢才能全額扣除,不然就按實際發放的工資扣除,差額調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