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個1-5怎么做賬報稅呢



你好,稍等,這邊分別整理下,稍后完成發出
2023 09/10 17:39

來來老師 

2023 09/10 17:50
你好
貨物或服務贈送用戶試用做宣傳,按照視同銷售處理,: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小規模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按照市場公允價值計算增值稅)
增值稅申報時候按未開票收入申報

來來老師 

2023 09/10 17:54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甲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乙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甲商品
主營業務成本—乙商品
貸:庫存商品—甲商品
庫存商品—乙商品
1、商品收入金額確認,比如甲商品,甲商品收入=【全部含稅價*甲商品公允價/(甲商品公允價+乙商品公允價)】/(1+甲商品適用稅率/征收率)。
2、稅額的確認,銷項稅額=各商品稅額之和,比如甲商品稅額=甲商品收入*甲商品適用稅率或征收率,乙商品稅額=乙商品收入*乙商品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買贈銷售貨物目前有兩種開票方式:
方式一:將贈品與商品分別按照銷售價格(公允價格)開具,同時將贈品價格作為折扣,在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注明折扣額。
比如,銷售甲商品,贈送乙商品,發票上分別開具甲商品和乙商品的銷售價格,同時再開一欄乙商品銷售價格的負數作為折扣額。
方式二:將總的銷售價格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比例來計算分攤,確認各項商品折扣后的金額,然后在發票上分別體現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以及折扣金額。
比如,銷售甲商品,贈送乙商品,將實際收到的價款在甲乙商品的公允價格之間進行分攤,計算出折扣后的金額,從而確定出折扣額,然后在發票上分別體現A商品的銷售價格、甲商品的折扣金額,乙商品的銷售價格、B商品的折扣金額。
參考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國稅函【2010】56號)。

來來老師 

2023 09/10 18:04
采取“直接打折”和“滿額即減”方式促銷的,財務處理基本一致,即按照折扣銷售進行會計處理,商家根據折扣后實際取得的收入,確認銷售(營業)收入。
如果是按折扣后金額開票 就和一般銷售一樣
如果是折扣也開在票上 就類似上面買贈的方式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國稅函〔2010〕56號)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開在金額欄后 是折扣完后的金額處理收入和稅金
開在備注欄 增值稅就需要增值稅按折扣前金額確認了
企業所得稅是折扣后的 會產生兩稅收入差異

來來老師 

2023 09/10 18:05
好評返現的賬務處理您可以參考:
1、確認收入,全額計提銷項稅: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根據以往經驗估計要支付“好評返現”金額確認預計負債,同時沖銷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預計負債??
3、“好評返現”開具紅字折扣發票實際支付時:
借:預計負債?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借方差額)
貸:銀行存款等
主營業務收入(貸方差額)
“好評返現”可以作為銷售折扣開具紅字發票。
參考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

來來老師 

2023 09/10 18:20
以積分形式贈送貨物或服務,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目前有不同的理解,實務中也存在爭議,主要有以下觀點:
坐標河北 這個是我們這邊稅局軟件客服培訓時候一個答復 可以參考
觀點一:贈送的是貨物,需要視同銷售;贈送的是服務,不用視同銷售;
觀點二:贈送的是貨物,需要視同銷售;贈送的是服務,視為銷售折扣,不用視同銷售;
觀點三:無論贈送的是服務還是貨物,都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因此,建議您與所屬稅局進行溝通后再做處理哦~

來來老師 

2023 09/10 18:20
代金券在未來消費時沖抵現金,實際是折扣銷售,賬務處理:
1、發出代金券登記備查,不做賬務處理
2、客戶實際消費時,以扣除代金券后實際收到的金額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4785016 

2023 09/10 22:45
老師滿額那個說了嗎謝謝

來來老師 

2023 09/12 19:06
滿額說了,就是折扣或開紅票的處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