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乙雙方簽訂商場租賃合同,合同規定乙方向甲方繳納水電采暖費,現要簽署補充協議,甲方指定A公司收取水和采暖費,A公司開具水費發票,供熱公司開具采暖費發票。甲方指定B公司收取電費,B公司開具電費發票,這樣操作是否可行?是否有稅務風險?不可行是否有解決方案?



同學您好,可以的,您水電費交給誰,誰給您開發票,對您沒有風險
2023 09/08 22:19

王小龍老師 

2023 09/08 22:21
其中就一個問題,就是采暖費屬于a公司代收嗎,暖氣公司發票只要開給您,就沒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