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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哪些出口貨物是既退稅也免稅的呢?謝謝



《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號
為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推動貿易高質量發展,現將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
對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1年內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出口,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準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
其中,監管代碼1210項下出口商品,應自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出區離境之日起6個月內退運至境內區外。
二
對符合第一條規定的商品,已辦理出口退稅的,企業應當按現行規定補繳已退的稅款。企業應當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辦理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退還出口關稅手續。
三
第一條中規定的“原狀退運進境”是指出口商品退運進境時的最小商品形態應與原出口時的形態基本一致,不得增加任何配件或部件,不能經過任何加工、改裝,但經拆箱、檢(化)驗、安裝、調試等仍可視為“原狀”;
退運進境商品應未被使用過,但對于只有經過試用才能發現品質不良或可證明被客戶試用后退貨的情況除外。
四
對符合第一、二、三條規定的商品,企業應當提交出口商品申報清單或出口報關單、退運原因說明等證明該商品確為因滯銷、退貨原因而退運進境的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對因滯銷退運的商品,企業應提供“自我聲明”作為退運原因說明材料,承諾為因滯銷退運;對因退貨退運的商品,企業應提供退貨記錄(含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的退貨記錄或拒收記錄)、返貨協議等作為退運原因說明材料。海關據此辦理退運免稅等手續。
2023 09/06 15:11

84784957 

2023 09/06 15:36
就是這三種情況,我們怎么判斷是屬于哪種情況呢

meizi老師 

2023 09/06 15:39
你好; 退稅的話; 你 銷項稅是繳納了在退的;出口免稅是本身就是免稅的貨物 ;對應進項稅不鞥抵扣; 轉成本去 ; 出口 繳納稅費; 不屬于退稅或者免稅;? 是可以抵扣進項稅的??

84784957 

2023 09/06 16:02
退稅的話;?你?銷項稅是繳納了在退的 但是課程不是直接免稅申報嗎?不需要銷項繳納增值稅呀?

84784957 

2023 09/06 16:03
含稅226就直接申報免稅收入226吧,不需要申報200收入%2b26增值稅,后面再退26吧?進項13就是直接申報退13吧?

meizi老師 

2023 09/06 16:11
你好1;? 你出口退稅? ?政策是出口后 退稅 ;你申報自己報你 免稅就行了; 只是要讓你了解這個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