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買手機送手機殼,那手機殼是要當作業務宣傳費來扣除嗎



不需要
全額抵扣
視同銷售
2023 06/27 19:02

84785042 

2023 06/27 19:04
無償贈送才是視同銷售,我這個促銷費用,是不是要當作業務宣傳費

郭老師 

2023 06/27 19:05
你這個不是白送給他嘛

84785042 

2023 06/27 19:07
不買東西怎么可能送,我說了買手機才送手機殼,手機殼算業務宣傳費吧

郭老師 

2023 06/27 19:08
會計實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其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郭老師 

2023 06/27 19:08
最后一個他沒有寫買東西贈送,還是不買東西贈送,只要是贈送。

郭老師 

2023 06/27 19:08
你看我給你發過去的第八個。

84785042 

2023 06/27 19:10
你看第8個,無償贈送啊,這個無償贈送才是視同銷售啊

84785042 

2023 06/27 19:12
…….我現在問的是這個是當作業務宣傳費的吧

郭老師 

2023 06/27 19:15
那你這個不是無償贈送嗎?你收費嗎?
可以
自己決定
你知道有些地方稅務局他要求嚴格的,你送客戶個酒,他都需要你視同銷售

84785042 

2023 06/27 19:19
不買東西不會送,這個叫有償,不叫無償,買贈分為促銷費用和捆綁折扣銷售這2種模式,隨機不用錢送的叫無償,客戶那個百分百是視同銷售啊,屬于贈送他人,并不是客戶買某一個東西送一瓶酒,這個問題就不用討論了,謝謝

郭老師 

2023 06/27 19:20
那他維護客戶,客戶肯定買他東西呀。

郭老師 

2023 06/27 19:20
無緣無故的,誰去給別人送東西
都是送客戶的

84785042 

2023 06/27 19:39
這個是客戶買的多了,想要維護客戶才贈送的酒吧。我剛才說的是買某個產品一定會送東西,舉例買保險松電飯鍋(就是買了這個東西,一定會送另一個東西,懂么?)每個人理解不一樣吧,我根據我自己的理解來的。不過現實生活中,一般像路上這種隨機贈送的小禮品,你們應該都是計入宣傳費,沒有按照視同銷售的來吧

郭老師 

2023 06/27 19:45
走訪
出差
不管多少
稅務局不查這個

郭老師 

2023 06/27 19:46
你如果買手機送手機這種按照一臺手機的來可以
你贈送一模一樣的可以的,按照折扣之后的來確認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