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公司是22年計提獎金,23年進行發放,但是發放時有金額進行調減,在23年匯算清繳時也已調出,分錄怎么做呢,是調稅前工資還是稅后的呢,這種個稅是否還能退回呢



金額進行調減是什么意思呢
2023 06/20 14:54

84785011 

2023 06/20 15:01
有部分獎金不發放了,匯算清繳時應付職工薪酬-獎金調增了16000,這部分獎金申報的個稅金額是480,現在想做賬調平,分錄怎么做

東老師 

2023 06/20 15:19
您的意思是計提了 但是不發放了是吧

84785011 

2023 06/20 15:37
是的,計提了不發放了,且這個個稅也不給退了

東老師 

2023 06/20 15:38
你把你計提的咋做的 發給我

84785011 

2023 06/20 15:44
計提時:借:銷售費用16000
待:應付職工薪酬-獎金1552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480
匯算清繳時調增了,是否直接沖回這個稅

東老師 

2023 06/20 15:45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15520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48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 16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孫提調整

84785011 

2023 06/20 15:50
第二個分錄做反了吧

東老師 

2023 06/20 15:50
哦 對對? 反過來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