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易老師不要接 行政單位發票上不要求有識別碼和單位名稱嘛?



您好,識別碼不要求,單位名稱還是要求有的
行政單位開票不需要納稅人識別號。稅局的開票新政,只是要求銷售方向企業(購買方)開具增值稅普通法票時需要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向不屬于“企業”的購買方(如自然人、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開具增值稅普通法票,無須輸入納稅人識別號。政府部門不屬于企業范圍,所以機關事業單位作為購方開具發票時,無需填寫納稅識別號。
法律依據:《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 》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2023 06/19 1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