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老師通俗解答,謝謝



同學稍等正在為你編輯中
2023 05/21 11:24

大偉老師 

2023 05/21 11:33
假設收到政府補助120萬元,且需要繳稅。稅法規定在收到當期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稅,這時繳納了120*25%=30萬元的稅。但是會計上確認的遞延收益,不用繳稅。

大偉老師 

2023 05/21 11:37
但是后期遞延收益轉入其他收益時,會計上就需要納稅,但是如果再繳納就重復了。所以需要在稅法上要求繳納時,確認個可抵扣差異,意思是我按法規先繳納了,以后要準予我抵扣回來,不能讓我交兩回稅。然后在后期會計確認收入時再抵扣回來,這時就不用交所得稅了

84784954 

2023 05/21 12:04
請老師通俗解答下第2鐘情況,謝謝。

大偉老師 

2023 05/21 13:35
稅法規定免稅,會計核算要繳稅,永久性差異,不產生遞延所得稅影響

84784954 

2023 05/21 14:21
會計核算為什么要繳稅?稅法已經說免稅了

大偉老師 

2023 05/21 15:11
會計核算上政府補助最后進入了利潤,然后稅法在申報時進行納稅調減

84784954 

2023 05/21 19:36
1、請問標注的第1個地方,為什么計稅基礎是1000*175%。 標注的第2個地方,為什么應納稅所得額扣減500研究費用*75% 后,沒有再扣減1000開發支出*175%。 思路到底是什么?可以讓我遇到不同的情況都能搞清楚

84784954 

2023 05/21 19:36
如圖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