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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運輸服務公司怎么延長彌補年限?



您好,一般來說,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能延長彌補年限的只有5類,咱看能不能用上這條“二肺炎疫情”
一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二是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第四條規定,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所述“困難行業企業”為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行業的企業。
2023 05/13 12:17

84785040 

2023 05/13 13:24
我們公司是物流運輸服務公司屬于交通運輸行業不,屬于那就可延長至8年哈,具體怎么操作呢,在企業所得稅年報申報彌補那,點不了

廖君老師 

2023 05/13 13:27
您好,按政策來哈,我們沒有操作過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展,現就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本公告第一條、第二條所稱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三、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四、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84785040 

2023 05/13 13:29
老師,這個疫情期間困難行業虧損只是指20年的虧損嗎還是20年起的往后8年虧損都算,怎么解讀理解,請教

廖君老師 

2023 05/13 13:30
您好啊,是2020年當年的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