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人向公司借款,有問題嗎,需要注意什么



你好 合同約定清楚就可以?
2023 05/10 16:55

84784987 

2023 05/10 16:56
有稅法規定。什么時候還嗎

玲老師 

2023 05/10 17:02
你好。要是股東的話,就必須年底還回來。

84784987 

2023 05/10 17:03
普通員工借的 有沒有規定用在什么地方

玲老師 

2023 05/10 17:07
你好,年末就還回來,或者報銷就可以了。

84784987 

2023 05/10 17:11
要不要借款協議什么的

玲老師 

2023 05/10 17:14
金額大的最好是最好是寫一個借款協議,要是金額小的就寫一個借條。

84784987 

2023 05/10 17:15
金額大指的是多少金額以上啊

84784987 

2023 05/10 17:15
另外這個員工借款需要交什么稅費嗎

玲老師 

2023 05/10 17:20
你好 用于單位的不交稅? ?1萬元吧?

84784987 

2023 05/10 17:20
用于個人的呢 比如買房

玲老師 

2023 05/10 17:21
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84784987 

2023 05/10 17:22
這個20%依據是什么 是員工還是公司交稅

玲老師 

2023 05/10 17:25
上面那個稅率打錯了。是按照工資薪金交個稅。

玲老師 

2023 05/10 17:26
普通員工如果從公司借款長期不還,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對于上述問題個人所得稅相關法律法規中雖未明確約定,但是可以從稅法規定和相關文件中分析對該問題的處理原則。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該規定中除規定了一般工資、 薪金、獎金等所得外,還有有一項兜底項“任職受雇的其他所得”,公司與員工之間存在任職受雇關系,且公司給予員工的借款員工未歸還,同時未能證明用于企業業務(報銷沖銷借款),則應當認定為員工從公司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除《實施條例》外,《關于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8〕83號)中規定,企業員工向企業借款用于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且借款年度終了后未歸還借款的。不論是否將財產無償或有償交付企業使用,其實質均為企業對個人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應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企業員工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于員工從公司借款,納稅年度終了未及時歸還,也未及時證明用于公司合理經營使用時,也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2:甲公司銷售部經理張三2022年7月從甲公司借款10萬元,借款用途為日常對公司的客戶招待備用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張三就上述10萬元借款既未歸還公司,也沒有就招待費進行報銷。則根據上述規定,張三從公司的借款,要視同公司對張三發放的工資,依法申報繳納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