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票據章節,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兌,日期怎樣區分



下午好啊,各種票據起點不一樣時間不一樣,要記憶的
提示承兌期限(1)見票即付的商業匯票:無須提示承兌(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3)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期限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就是出票日起10日內可以向銀行提示付款,過期作廢。
(2)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為出票日起的1個月。
(3)商業匯票又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為匯票到期后一個月
2023 05/02 1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