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 1 日,“原材料”賬戶期初余額為 50 000元,“在途物資”賬戶期初余額為 6 000 元(其中,甲材料 2 000 元為8月 20日購入,乙材料 4000元為 8 月 30 日購入)。 (2)5日,購入甲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原材料價款為 100 000 元,增值稅額為 13 000 元,支付運費 300元(取得普通發票),有關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稅務機關認證增值稅可予抵扣,該批材料已驗收入庫。 (3)7日,8月 20日購入的甲材料已如數驗收入庫。 會計分錄



你好
借: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
借:原材料,貸:在途物資
2023 04/13 1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