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建筑工程公司,總包合同已繳納印花稅,下游合同(例如施工過程中簽訂的分包、機械租賃、運輸等合同)還需要繳納印花稅么?



您好,需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工程承包合同屬于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應稅憑證,總包工程合同和分包工程合同,是兩個工程合同,都是印花稅應稅憑證,因此,分包工程合同應繳納印花稅。
2023 04/11 1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