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有些按20%來算有時候按80%來算呢?



20%,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在工作中損壞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從其工資中扣除賠償額,但每月扣除的數額以不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為限,以保證該扣除不影響勞動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據
《關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截圖發完整的,謝謝
2023 03/29 1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