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汽車4S店為了滿足廠家銷量要求,先把十來臺車開增值稅發票給隔壁的4S店,后期再賣的時候,再讓隔壁的4S店開給這個4S店,4S店再給客戶開機動車發票,這樣稅務上有風險嗎,請大神指教



你好,有風險的,你們這相當于是互相買賣了
虛增收入了
2023 03/27 15:14

郭老師 

2023 03/27 15:14
這在稅務上就是虛開發票。

84784974 

2023 03/27 15:17
處罰很嚴重嗎?

郭老師 

2023 03/27 15:18
反正是稅務局那邊容易預警,最好不要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