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2020年9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來的--張期限為3個月的銀行承兌匯票,面值為169.5萬元,抵付產品的價款和增值稅款。(因債務人抵償前欠貨款而取得的應收票據)甲公司應編制會計分錄:



1. 銀行存款:借方 169.5萬元,貸方銀行承兌匯票 169.5萬元
2. 應收票據:借方銀行承兌匯票169.5萬元,貸方應收票據 169.5萬元
3. 應收賬款:借方 應收票據169.5萬元,貸方應收賬款169.5萬元
4. 增值稅:借方應收賬款169.5萬元,貸方應交增值稅169.5萬元
2023 03/22 1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