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個知識點我還是有點疑問就是這個代位權的問題


同學您好,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你的疑問點嗎?
2023 03/10 11:13

84785017 

2023 03/10 11:14
第二張圖。嗯,這個債務人的債務人向債務人清償債務。為什么會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呢?應該這樣說。當事人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向債務人的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我的理解是這樣我覺得當事人向債務人清償債務是正常的吧 麻煩老師看下謝謝
水豐老師 

2023 03/10 11:23
這個說法是針對次債務人的限定,就是破產受理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只能向管理人清償債務,如果次債務人向債務人(也就是破產人)清償債務,就是違法法律法律了

84785017 

2023 03/10 11:24
對我的這個疑問就是這里如果像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就損害了全體債權人的利益那我應該怎么理解呢?
水豐老師 

2023 03/10 11:29
同學你好,這個要區別兩個破產受理的效力,一個是針對破產人是債務人的,這個不容許他提前清償,清償就會損壞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另一個是針對破產人是債權人的,這個不允許債務人對破產人清償,只能把欠的錢給管理人,不然就是不合規的,因為管理人需要在分配的,你在理解一下

84785017 

2023 03/10 11:48
你這個債務人,債權人有點不太明白

84785017 

2023 03/10 11:49
你這個債務人,債權人有點不太明白麻煩老師大致說下 謝謝,我好像大概明白。那你的意思是說,如果乙公司是債務人,甲公司是債權人,他就不能個別清償給甲公司,如果乙公司是債權人那么甲公司就。不能個人清償,給乙公司,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84785017 

2023 03/10 13:19
老師 ,我覺得描述的是不是應該是,不能向債務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個人債務,還是我理解的不太對,
水豐老師 

2023 03/10 14:31
舉個簡單的例子啊,A破產了,其中B欠A的錢,稱為債務人的債務人,這個時候B不能把錢還給A,需要給管理人;然后另一個C,A欠C的錢,稱為債權人,這個時候A也不能提前把錢還給C,這樣會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