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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制造企業為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2021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1)全年取得產品銷售收入5600萬元;(2)發生產品銷售成本4000萬元;(3)其他業務收入800萬元;(4)其他業務成本660萬元;(5)取得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40萬元;(6)繳納稅金及附加300萬元;(7)發生的管理費用76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70萬元,新技術研究開發費用40萬元;(8)發生財務費用200萬元;(9)取得直接投資其他居民企業的權益性收益30萬元;(10)取得營業外收入100萬元;(10)發生營業外支出25



根據上述信息,某制造企業當年可以計算出其應繳稅款為:5600萬元銷售收入-4000萬元產品銷售成本-660萬元其他業務成本-760萬元管理費用-200萬元財務費用-25萬元營業外支出=3205萬元。根據居民企業所得稅法,由于某制造企業是一家“居民企業”,根據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將原來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降至20%,稅金計算公式如下:3205萬元乘以20%所得稅稅率=稅后利潤641萬元,再乘以2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稅金128.2萬元。
例子:以某工廠為例,它2021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銷售收入5000萬,產品銷售成本3500萬,其他業務收入600萬,其他業務成本400萬,發生管理費用800萬,取得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50萬,繳納稅金及附加250萬,財務費用150萬,取得直接投資其他居民企業的權益性收益20萬,發生營業外收入80萬,發生營業外支出20萬。根據上述信息,該工廠的稅前利潤應為:5000萬收入-3500萬產品銷售成本-400萬其他業務成本-800萬管理費用-150萬財務費用-20萬營業外支出=731萬元,而根據居民企業所得稅計算,稅后利潤為731萬元乘以20%所得稅稅率=稅金146.2萬元。
2023 03/07 1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