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是建材生產企業,是國企。原材料的來源是從閉坑礦山治理過程中取得的,原材料成本是根據閉坑礦山治理項目的合同價及治理期限按期分攤的,閉坑工程21年結束,最終審計價格這個月才出來,比合同價少了60萬元,即21年原材料成本費用多估算入賬了60萬元,21年這個閉坑礦山的原材料入庫74萬噸,結轉成本60多萬噸,請問老師,我可以在這個月沖減成本和暫估款嗎?



可以的,在本月沖減成本和暫估款可以采用逆向抵銷的原則,即根據原材料成本實際應付金額和已經支付金額之間的差額,把差額作為本月沖減成本和暫估款。例如,原材料成本實際應付金額為100萬元,已經支付了140萬元,則本月可以沖減成本和暫估款40萬元。這樣的操作被稱為沖銷原則,它不僅可以幫助公司在本月精確控制成本,而且可以避免將更多的預算成本安排在將來的月份,從而使成本變得更加合理。
2023 03/02 1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