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年末,甲企業所欠乙企業的300萬元應付賬款,應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期償付,根據雙方的債務重組協議,甲企業用賬面價值230元,計稅價格等于公允價值250萬,增值稅稅率13%的庫存商品予以抵償,此項債務重組業務假企業計入其他收益的金額為多少元?



甲企業應付賬款300萬元,債務重組用賬面價值230萬元的庫存商品抵償,計入其他收益的金額為:
賬面價值230萬元×13%(增值稅稅率)=29.9萬元;公允價值250萬元×13%(增值稅稅率)=32.5萬元;
因此,甲企業債務重組業務中計入其他收益的金額為29.9萬元至32.5萬元之間。
拓展知識:債務重組是指企業通過多種金融投資工具,利用債務重組的方法,將原有的債務轉變為新的債務,并借助金融創新實現償債壓力降低。債務重組不僅能夠給企業帶來資金上的緩解,還可以讓企業重新審視其財務狀況,以便按照新的財務規劃開展業務。
2023 03/02 1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