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三個股東合伙比例是50%,30%,20%,注冊資本100萬,現在執照批了,但是基本戶沒開好,已經股東私人再付開辦費用,現在整個投入增加到160萬了,20%股東這樣要出32萬,因為現金周轉問題,那12 萬有另外股東墊,盈利后還,另一股東提出盈利后先60萬提回,一個是160萬*20%=32-20萬=12(還),還有一個算是160-60(抽回)=100*20%=20萬,請問那種合理,賬務怎么處理?



您好,盈利后先60萬提回,160萬*20%-20=32-20萬=12(還)這個合理。財務處理,建議收到款時,借;現金或者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還時,借;其他應付款,貸;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2017 10/30 2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