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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免征增值稅應怎么樣開具發票?



例如,某公司提供生活服務,其納稅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自行決定開具以下發票:
(1)普通發票。普通發票是指稅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稅正式發票,發票上注明“普通發票”字樣,是發票的正式名稱,是增值稅的有效憑證。
(2)專用發票。專用發票是指稅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稅正式發票,發票上注明“專用發票”字樣,是發票的正式名稱,是增值稅的有效憑證。
(3)電子發票。電子發票是指通過電子票據系統開具的發票,有效期為60天,由稅務機關認可,作為增值稅的憑證。
(4)收據。收據指發票的替代憑證,僅能憑收據進行報銷,不能作為報稅的憑證。
2023 02/27 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