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為什么卻要在合并財務報表時改用權益法



要想明白這個問題,我們先了解一下什么是----
一、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特征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有兩種觀點,由此產生確認投資損益的兩種方法。一種是在收到利潤或股利時確認收益。在這種觀點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初始成本計量,收到利潤或現金股利時確認為投資收益。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成本法”。在這種會計方法下,股權投資收益只能被動獲取,無法對被投資單位施加主動的影響。另一種觀點是,股權被認為是代表股東應享有或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的利益或損失,當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增加時,投資企業(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為母公司)按照其在被投資企業(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擁有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同時相應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凈資產的減少,則要相應同比例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投資損失計入當期損益,損失的確認以將長期投資減記至零為限。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權益法”。
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平時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
首先,對母公司來說,既然通過股權投資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信息時,一定是合并的財務報表而非個別報表。合并財務報表中已體現了對子公司投資計價的權益基礎,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為了簡化核算,個別報表中不再采用權益法計價。這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做法一致。
其次,由于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時采用成本法核算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母公司要對子公司的投資增加報
2015 11/06 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