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年終獎和工資沒有超過36000元的,是不是要合并發放,超過36000—144000的也要合并發放有呢?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按照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定基數計算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業務,薪金費用、稿酬報酬和非貨幣性補貼所得額超過36000元的,應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個人所得稅負擔的公告》(財稅〔2019〕3號)的有關征稅政策落實。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個人所得稅應按照累計征稅的方式進行征稅,即將超過36000元部分拆分為3個薪資范圍,分別對應比例稅率,取和算出3次應納稅所得額;再累計這3次應納稅所得額,即為本次應納稅所得額。
2023 02/07 1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