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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 年 7 月銷售白酒 2 噸,取得不含稅收入 20000 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 2 040 元,品牌使用費 7 000 元(含稅),沒收逾期包裝物押金 5000 元,該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當月應納消費稅( )元。(白酒稅率:20%+0.5 元/500 克) A.6 361.06 B.7 600.00 C.7 238.94 D.6 000.00"



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7月銷售2噸白酒,取得不含稅收入20000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2040元,品牌使用費7000元(含稅),沒收逾期包裝物押金5000元,根據(jù)消費稅征收管理辦法,該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當月應當納稅消費稅,消費稅的稅率為20%+0.5元/500克,因此,當月應納消費稅應為7238.94元(A)。
2023 02/07 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