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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計提稅金及附加什么時候計提?



房地產計提稅金及附加是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在銷售房地產(不包括住宅)時所計提的相關稅費。一般而言,在出售房地產時,應繳納的稅費包括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
對于計提稅金及附加的支付時間,《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及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中規定,房地產經營者、建房者以及其他從事房地產交易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未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到貨款后15日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原則,計提增值稅及土地增值稅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當月結轉至下一期。
以一個企業情況來說,7月31日出售房地產,收到的貨款在8月15日前開具增值稅發票,應當在8月31日前計提增值稅及地方教育費附加,以便在當月結轉至下一期。拓展知識:在計提稅金及附加時,應考慮房地產本身的實際交易價格,以及政府稅收政策的變動,以確保正確繳納稅款。
2023 02/06 2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