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6.17號發的5月工資,報5月個稅是0申報了,現在7月也沒發6月工資,我怎么報個稅呢?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每年的12月31日前有一項稅收年度,即按照一年的個人所得稅來繳納,這里涉及到發薪日期和稅收年度的關系。按照稅法,對應薪資的稅收年度是按照發放薪資的日期來計算的,也就是說,6月份工資在當年的12月31日前沒有發放,就屬于下一個稅收年度,即2021年度。所以,在2020年度的薪資發放中,您只能報5月份工資發放的個稅,6月份及以后的工資則需要等待2021年度才能報稅申報。
拓展知識: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每年累計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8萬元時,不再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因此,您可以查看自己的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并在12月31日之前申報,以便于準確計算應納稅額。
2023 02/05 1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