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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小汽車的制造和銷售業務。2022年7月有關業務如下:生產甲型號小汽車500輛,每輛出廠價為12.5萬元(不含增值稅),其中490輛用于銷售、10輛用于企業管理部門。銷售一輛定制小汽車取得含增值稅價款23.2萬元,另收取手續費3.48萬元。將生產的乙型號小汽車30輛,以每輛出廠價12萬元(不含增值稅)給



企業所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7月份業務如下:生產500輛甲型號小汽車,每輛出廠價12.5萬元(不含增值稅),其中490輛用于銷售,10輛用于企業管理部門。銷售1輛定制小汽車,取得含增值稅價款23.2萬元,另收取手續費3.48萬元。生產30輛乙型號小汽車,每輛出廠價12萬元(不含增值稅)。
根據以上業務,此企業應按照相應增值稅稅種進行申報,并繳納相應的稅款。除了企業管理部門用于非銷售經營外,其他車輛銷售時,均應按照有償銷售增值稅稅種征收增值稅,即收取17%的增值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是定制小汽車,則需依據實際情況具體分析。
拓展知識:按照2019年《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93號)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有以下幾種選擇方案:一是小規模納稅人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二是小規模納稅人選擇另算入、另算出方式計算增值稅;三是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基準價格優惠政策征收增值稅,即企業擬定一定的成交價格,將按照其企業自擬成交價格,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準價格計算出增值稅稅額和應繳稅款,并繳納增值稅。
2023 02/03 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