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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公司2022年10月,發生以下銷售業務:①7日,向甲公司銷售A產品500件,每件售價60元,增值稅率13%,開具銷售專用發票,收到三個月商業承兌匯票②16日,向乙公司銷售B產品300件,每件售價150元,增值稅率13%,開具銷售專用發票,貨款尚未收到。③30日,根據銷售出庫單,計算和結轉A、B產品的銷售成本其中:A產品每件成本為40元,B產品每件成本為115元三筆的會計分錄是什么?每筆分錄金額是多少啊具體金額是什么



①7日,向甲公司銷售A產品500件,每件售價60元,增值稅率13%,開具銷售專用發票,收到三個月商業承兌匯票的會計分錄是:
1. 應收賬款:500*60*(1+0.13)=378,000元
2. 銷售收入:500*60=30,000元
3. 庫存商品:500*60*(1+0.13)=378,000元
4. 其他應收款:378,000元
②16日,向乙公司銷售B產品300件,每件售價150元,增值稅率13%,開具銷售專用發票,貨款尚未收到的會計分錄是:
1. 應收賬款:300*150*(1+0.13)=51,450元
2. 銷售收入:300*150=45,000元
3. 庫存商品:300*150*(1+0.13)=51,450元
③30日,根據銷售出庫單,計算和結轉A、B產品的銷售成本的會計分錄是:
1. 庫存商品:500*40+300*115=75,000元
2. 成本費用:500*40+300*115=75,000元
2023 02/02 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