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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時調整的所得稅費、稅金附加,要多做一筆入未分配利潤嗎?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匯算清繳時所調整的所得稅費和稅金附加,應當作為營業外收入進行分類,應當在“未分配利潤”前完成余額調整。
拓展知識:匯算清繳的財務會計處理方法: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匯算清繳所調整的稅金及其附加,應當用于營業外收入的攤銷,作為營業外收入應當分類,而不能作為營業收益;
2、匯算清繳時調整的稅金及其附加,應當從“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結轉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完成余額調整;
3、調整后的稅金及其附加,應對未分配利潤科目進行調整,增加未分配利潤;
4、應當將匯算清繳時調整的稅金及其附加記入資產負債表中營業外收入科目,相應調整未分配利潤科目;
5、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匯算清繳調整后的稅金及其附加,將不作為營業收入,應當作為營業外收入,以攤銷至營業外收入科目,而不能作為營業收益。
2023 02/02 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