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工資未超年6萬的標準。也沒交過個稅也要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稅法》)的規定, 納稅人應當按月申報應納稅所得額,并根據納稅人所得額計算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根據規定,工資收入滿6000元(即6萬元/年)的,應當申報應納稅所得額并按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工資未超過6萬元的,也要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拓展知識:個稅法第十五條規定:除經費、補貼、獎金和勞務報酬等稅前扣除項目未達到規定稅前扣除標準的,納稅人可以在按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當月累計稅前扣除額,繼續在后續月份累計稅前扣除額,直至達到規定稅前扣除標準為止。
2023 02/02 1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