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不動產租賃對方開了簡易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的可以抵扣嗎?



對于在不動產租賃中開具的簡易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其不能作為納稅人的進項稅額抵扣。因此,不動產租賃對方開簡易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抵扣。
與不動產租賃相關的稅收知識,還有以下幾點:
一是關于不動產租金,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七條,不動產租金按照營業稅法律法規或者有關決定征收營業稅,一般為5%稅率,如果是增值性租金,則實行增值稅征收。
二是關于不動產的發票,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不動產證明文件(包括發票)除了可以作為納稅人報稅時的抵扣外,沒有其它任何意義,不能用作抵扣。
三是關于不動產的免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政府地方金融機構等依照法律法規免征稅的不動產交易活動,不征收增值稅。
2023 02/02 0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