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實木地板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月份有關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 向農業生產者收購木材,企業自開收購發票上注明收購款100萬元(證部領用于生產實木地板),支付運輸費用10萬元,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增值在稅額0.9萬元;購進其他物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30萬元。 (2)當月銷售實木地板1500箱,單價0.3萬元/箱,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售(3)當月將自產實木地板100箱用于職工福 要求:計算該廠5月應納的增值稅 適用稅率13%)和消費稅(適用稅率5%)"



該廠5月應納的增值稅 適用稅率13%的增值稅金額為:1000000*13%=130000元;消費稅(適用稅率5%):4500000*5%=225000元。拓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在5月份,企業除了需要繳納收購發票和運輸發票記載的進項增值稅外,還要按照銷售額的5%,計算當月出口的增值稅。
2023 02/01 1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