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2月1日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設備價款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運雜費13萬元(不考慮相關稅費)。安裝時領用材料6萬元,支付安裝工人工資 13 萬元。該設備于2020年3月 30 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甲公司對該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 10 年,預計凈殘值為零。(1)計算該設備的入賬價值。(2)計算月折舊額 計算 2020 年該設備應計提折舊額



(1)由于設備于2020年3月30日達到可使用狀態,因此該設備的入賬價值應當估算為100萬元,即為購買價款、增值稅稅額和運雜費之和。
(2)甲企業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即計算期間內所確定的資產原值除以計提折舊的期間數,每月應計提折舊的金額相等,因此2020年該設備應計提折舊額為100萬元÷10年×1/12月=8333.33元。
拓展知識:折舊法就是對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考慮,以折算成現金,將其原值改變成其使用價值,作為財務會計識別資產凈值的方法,分為不同的折舊法,如年限平均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工作量法、費用減免法等。
2023 01/31 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