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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月10號離職,15號新公司入職,公司給交3月份和4月份的社保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離職后,應當與原單位結算社會保險費,原單位應當將本月及全部上月的社會保險費結算給個人,即您3月10號離職的話,銀行將會幫您結算3月份及2月份的社保費用,而4月份的社保費將結算給您的新單位。如果您的新單位未按規定支付社會保險費,您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或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維權。
拓展知識:社會保險費是指個人參加社會保險或組織參加社會保險時,依據法律規定,應繳納的保障員工社會保險的費用。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的交納時間為個人每月繳費,一般在當月25日前繳納。
2023 01/30 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