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匯算清繳的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的職工薪酬明細表的工資薪金支出蘭,我們2021年12月份的工資是今年2022年1月份才計提并發(fā)放,這部分工資要加到2021年的工資里一起填到賬載金額蘭里嗎?



答:2021年12月份的工資不應該加到2021年的工資里一起填到賬載金額蘭里,因為2021年12月份支付的工資是2022年1月份發(fā)放的,所以工資應該在2022年賬務中進行計提和發(fā)放。另外,在進行工資計提時,需要注意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職工薪酬明細表的工資薪金支出項和關系,在確定納稅稅種、稅率和附加稅種、稅率以及納稅基數時,需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合理的調整完善企業(yè)工資計提的稅收籌劃,減免企業(yè)的稅負。
2023 01/30 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