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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開出票據,四月份沖紅了,這個稅怎么處理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沖紅發票的稅額處理主要有以下措施:
1、如果沖紅發票的稅額小于原發票的稅額,應當在原發票的稅額基礎上,減去沖紅發票的稅額,并登記在原發票稅款納稅分期繳納記錄中。
2、如果沖紅發票的稅額大于原發票的稅額,應當在沖紅發票的稅額基礎上,減去原發票的稅額,并登記在沖紅發票稅款納稅分期繳納記錄中。
根據以上規定,三月份開出票據,四月份沖紅了,稅額處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如果沖紅發票的稅額小于原發票的稅額,應在原發票的稅額上減去沖紅發票的稅額,在原發票記錄中做登記;如果沖紅發票的稅額大于原發票的稅額,應在沖紅發票的稅額上減去原發票的稅額,在沖紅發票記錄中做登記。
拓展:關于沖紅發票,我們還需要了解,發票沖紅后,企業需要對發票狀態進行核對,如果發票被登記在適用于稅控系統的基礎設備專用軟件中,可以通過互聯網登記發票信息,也可以向發票開票單位提出更改發票狀態的申請,由發票開票單位在稅務機關系統中更改發票狀態。
2023 01/29 1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