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匯算清繳的主表應納稅所得額是1814025.07元,公司是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那么我填附表A107040表行次1的金額是多少?



根據《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細則》規定,一、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可減按50%算稅。根據您提供的信息,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為1814025.07元,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因此填在附表A107040表行次1的金額為907025.07元,即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的減半。
拓展知識: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細則》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減半征收,其他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征收時,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可減按50%算稅,且稅后利潤低于30%的免征企業所得稅。
2023 01/29 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