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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個體戶個人經營所得,核定征收,是不是不用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體戶個人經營所得應當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體戶未納稅人,除按月繳稅收入額達到全月或者累計收入達到一定額度的,需要匯算清繳外,其他個體戶不用匯算清繳,只需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
至于匯算清繳,從《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按月繳稅收入達到全月或者累計收入達到某一定額度的,應當采取匯算清繳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按照業務流程,在每月的25日前完成當月的匯算清繳申報,在月末的5日內,繳納稅款。拓展知識:由于匯算清繳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重要方式,因此,納稅人應該加強對個體戶個人經營所得收入及稅收情況的管理,以免漏繳稅款。
2023 01/28 1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