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請問下母公司在境內,全資子公司在香港,假設香港子公司今年10月有分紅,對于這筆分紅款母公司需要交稅嗎,如果要交稅的話是什么時候繳納呢,季度還是年度的時候進行申報?如何填報,謝謝~



答:對于母公司在境內、全資子公司在香港的情況,母公司可以在子公司今年10月發放的分紅款中免征境內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國際財務稅收協定》,從境內企業獲得的收入,境內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國際財務稅收協定》規定,只有當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海外企業收入10%以上的權益時,才被視為境內企業外匯收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有當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海外企業收入少于10%的權益時,才能享受免稅政策。因此,對于母公司在境內、全資子公司在香港,母公司可以在子公司今年10月發放的分紅款中免征境內企業所得稅。
拓展知識:由于香港屬于不參與企業所得稅協定的地區,所以在香港產生的收入母公司是不需要申報的。而由于境內的情況而言,母公司需要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政策進行申報,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母公司應當在其年度申報中,準確地填寫外匯收入、納稅額等情況。
2023 01/28 18:49
